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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公示


10月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

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

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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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发布了

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

策划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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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显示,项目建设单位是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用地位置为凤和 (康乐村、鹭江村) 片区位于海珠区中部,北至新港西路,毗邻中山大学,南临新滘西路,东至广州大道南,西至瑞康路,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89公顷,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10公顷。


▲ 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调整内容,不涉及调整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批复为准。



申请调整内容
为落实海珠区“一区一谷一圈”战略,支撑中大国际创新生态谷高质量发展,满足凤和(康乐村、鹭江村) 片区更新改造需求,本次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重点调整以下内容:


一、用地布局

整体优化用地布局,增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促进片区的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梳理蓝绿脉络,优化绿地与水系布局。
👉 调整后,改造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377.98万平方米。


二、道路交通

优化路网体系,结合用地权属对华盛南路、南泰路、叠景路、规划一路等道路进行线位优化。同时加密路网,强化片区交通的便捷性、可达性。


👉 调整后,整体路网密度可达11.40km/k


三、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

满足《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等相关要求,新增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服务设施。


👉 调整后,改造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



项目公示时间

项目立案号:

2023020000039611

公示时间:

30天

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5日



如何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

(1) 信函反馈意见: 请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4楼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收,邮政编码:510220。
(2) 网上反馈意见:请登陆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项目立案号。
  •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可在查询网址直接填写或下载填写《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编辑 | 可可沙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日报
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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